功能描述
主动速度调节系统控制由驾驶员规定的设定速度,以及必要时预先选择的前方车辆跟随距离。
如果安装了一个前部远距离雷达传感器 (FRSF),则前部远距离雷达传感器 (FRSF) 和 选装配置系统 (SAS) 中 KAFAS 摄像头的数据将融合。
如果安装了一个前部雷达传感器 (FRS),则前部雷达传感器 (FRS) 和前部雷达传感器 (FRS) 中 KAFAS 摄像头中的数据将融合。
当检测到尾部时,KAFAS 摄像头会清楚地识别车辆。另外,KAFAS 控制单元确保车道信息、车辆位置和车辆运动被确定。静止车辆的检测也由 KAFAS 摄像头执行。
当激活主动速度调节时将同时激活动态稳定控制系统 (DSC),假如该系统先前已由驾驶员关闭。
满足主动速度调节的使用范围,直至达到静止状态。距离和速度自动调节。
可调节的最小设置速度为 30 km/h。
在配备前部远距离雷达传感器 (FRSF) 的车辆中最大可调节的设置速度为 210 km/h,而在配备前部雷达传感器 (FRS) 的车辆中为 160 km/h。
如果激活系统时驾驶员让车辆退出静止状态,则借助电子机械式停车制动器可以让本车保持静止状态。
在需要更多延迟的情况下,除了安装系统外,驾驶员通过视觉和声音信号要求自动应用车辆导向。
显示器
设置速度显示在组合仪表 (KOMBI) 内。启用巡航控制时,其显示绿色。当主动速度调节处于“待机模式”时,设置速度显示为灰色。显示上一次指定的设置速度。此外,在激活主动速度调节或匹配设置速度后将暂时显示当前数字值。同时将显示由驾驶员调整的距离以及与可能超过的车辆之间必须保持的安全车距。
所需车辆装备
- 带前部远距离雷达传感器 (FRSF) 的主动速度调节
SA5AU - 行车助手专业版 | 或 | SA5DF - 具有起停功能的主动巡航控制 |
提示:带前部远距离雷达传感器 (FRSF) 的主动巡航控制仅在 7 系和 8 系车辆的 SA5DF“具有起停功能的主动巡航控制”中提供。
- 带前部雷达传感器 (FRS) 的主动速度调节
SA5DF - 具有起停功能的主动巡航控制 |
提示:带前部雷达传感器 (FRS) 的主动速度调节未在 BMW 7 系和 8 系车辆的 SA5DF“具有停车和起步功能的主动定速巡航控制功能”中提供。
功能的操作
通过多功能方向盘上的相应按钮激活主动速度调节。按下多功能方向盘上的“RES / CNCL”按钮即可中断功能。重新按下按钮,将会再次应用之前设定的设置速度以及距离设置。离开车辆时,上一次调整的期望距离将在车辆钥匙上保存。
出于安全原因,静止状态下主动速度调节只能转换成“待机模式”或退出工作,当同事踩下制动踏板时。
行车期间,通过踩下制动踏板主动速度调节将退出工作。
驾驶员可以借助加速踏板随时控制主动速度调节,以此明显加速或通过主动速度调节取消减速。主动速度调节由此未退出工作。
设置速度的调整
驾驶员可按精细和粗略地增量调整设置速度。通过多功能方向盘上的开关组执行该操作。点击翘板按键可将设置速度增高或降低 1 公里/小时。每次按下压力点上方的翘板按键,可将设置速度增加或减少 10 公里/小时。
如果没有检测到前方车辆,则控制并保持在设定的设置速度。
所需距离设置
驾驶员可以通过多功能方向盘上的相应按钮选择 4 档期望距离。
静止状态后起动
静止状态后自动起动的实现有赖于车辆装备。
通过 SA5AU“专业版行车助手”实现:基于注意力提醒助手执行静止状态后的自动起动。通过驾驶员摄像头系统 (DCS) 确定。如果识别到驾驶员的注意力提醒,则在静止状态后执行自动起动。如果未识别到驾驶员的注意力提醒,则驾驶员通过组合仪表 (KOMBI) 中的显示要求自动起动。
通过 SA5DF“具有起停功能的主动巡航控制”实现:根据停车时间,从静止状态自动起动或按照驾驶员的要求起动。自动起动最长可达 30 秒。如果超过此停车时间,驾驶员将通过组合仪表 (KOMBI) 中的显示自行驾驶。驾驶员通过踩下加速踏板或按下多功能方向盘上的翘板按键来起动。然后以预设值继续主动速度调节。
参与功能实施的控制单元
- 选装配置系统 (SAS)
- KAFAS 摄像头 (KAFAS)
- 车身域控制器 (BDC)
- 前部远距离雷达传感器 (FRSF)
- 前部雷达传感器 (FRS)
- 驾驶员摄像头系统 (DCS)
- 主机 (HU)
- 动态稳定控制系统 (DSC)
- 虚拟集成平台 (VIP)
- 组合仪表 (KOMBI)
- 数字式发动机电子伺控系统 (DME) 或数字式柴油机电子伺控系统 (DDE)
- 电子变速箱控制系统 (EGS)
功能前提
要激活该功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档位已挂入。
- 车门已关闭
- PWF 状态“驾驶”激活
- 驻车制动器松开
在以下情况下,该功能会自动禁用:
- 由驾驶员踩下制动踏板
- 离开行驶档 “D”
- 动态稳定控制系统 (DSC) 退出工作或激活动态牵引力控制
- 通过动态稳定控制系统 (DSC) 进行调节
- 车辆停止时松开驾驶员安全带
- 车辆停止时打开驾驶员侧车门
- 经过较长停放时间后,在已通过主动速度调节将车辆制动至静止状态后
- 前部雷达传感器 (FRS) 或前部远距离雷达传感器 (FRSF) 的盲点
可能的系统限制
减速
主动速度调节在下列情况下未减速:
- 红色信号灯时提示:自生产时间 07/2020 起,“交通信号灯识别”功能将在所选的 ECE 国家可用。这将在红色交通信号灯前进行制动。
- 交叉车流时
- 反向车流时
拐出车辆
当前方车辆已完全处于专用行驶轨迹时,才会被识别。
当前方车辆突然从其专用行驶轨迹上拐出时,主动速度调节有可能不会维持所调整的距离。
在这种情况下,主动速度调节要求驾驶员进行干预和制动或避让。
转向
如果所选的设置速度对于弯道而言过高,则处于弯道时该速度自动降低少许。不过弯道未提前识别。在狭窄的弯道上额外存在危险:未识别到前方车辆或识别的明显过迟。
接近弯道时,主动速度调节可以基于急转弯暂时将车辆调节到邻近轨迹。由此,通过短时手动加速也许可以调节车辆减速。在松开加速踏板后,主动速度调节继续激活并且独立调节至所选设置速度。
天气
当环境条件或灯光条件不利时会出现下列限制:
- 识别静止车辆减弱
例如,这些限制可能在下列天气条件下出现:
- 大雾、暴雨或降雪
- 亮度不足时
- 逆光太强时
发动机功率
即使在坡度大的路段也保持所选设置速度。如果所需的发动机功率不够,则在上坡时可能低于所选设置速度。
在 {ECO PRO} 驾驶模式中,可能由于节能的驾驶方式会在某些情况下超过或低于设定速度,例如:在下坡或斜坡上。
提示
- 在 {ECO PRO} 或 {SPORT} 驾驶模式激活时,主动速度调节也在驾驶体验开关上被设定为节能或运动驾驶方式
保留印刷错误、内容疏忽以及技术更改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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