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的功能描述
对于驾驶员辅助功能“交通信号灯识别”还适用于以下功能描述且必须遵守:
功能描述
“交通信号灯识别”功能为驾驶员辅助功能“主动巡航控制系统 (ACC)”和“车速限制辅助”的现有组合扩展了交通信号灯纵向调节功能,即使没有前车。
“交通信号灯识别”功能在约 85 公里/小时的速度范围内可用。
“交通信号灯识别”功能指示灯在组合仪表 (KOMBI) 和平视显示系统中。
所有功能前提已在“功能前提”一章中加以说明。
“交通信号灯识别”功能由以下两个子功能组成:
- 红灯时制动
- 追撞提醒
红灯时制动
“交通信号灯识别”功能,类似于“车速限制辅助”分 2 档提供的功能,可以由驾驶员进行调节:
- 手动采用红灯时制动的提议 驾驶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确定在红灯时启动制动。当 KAFAS 摄像头识别出红色交通信号灯时,最早提议手动采用。组合仪表 (KOMBI) 通过交通信号灯图标向驾驶员显示消息 {SET}。驾驶员通过操纵多功能方向盘上的按键 {SET} 来采用制动提议。随着驾驶员采用提议,消息 {SET} 切换成一个绿钩。立即启动制动,直至到达规定的停止点。如果驾驶员在最后可能的制动点前未确认制动提议,则提议被拒绝,组合仪表 (KOMBI) 中的消息消失。
- 自动采用红灯时制动的提议 只要不是交叉路口复杂的交通管理,就自动采用红灯时制动的提议。否则仅提供手动采用制动提议选项。驾驶员可随时通过油门踏板抵消制动。如果交通信号灯在主动制动过程中切换到绿灯,则在检查驾驶员的注意力后取消启动的制动。如果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且在声音提醒后仍未引起其注意,则继续执行启动的制动,不取消。
原则上,只有当在舒适制动框架内可以到达交通信号灯前的停车点时,才启动制动。
如果无法在舒适制动过程中到达定义的停车点,则驾驶员就会收到采用请求,必须自动制动。
如果未识别出红色交通信号灯或识别地过晚,则在确认采用制动提议时出现一个红“X”,而不是绿钩。必要时会输出一个优先行驶警告。
制动过程启动过程中交通信号灯切换
如果在制动过程启动期间交通信号灯从红色切换到绿色,则驾驶员必须操纵油门踏板以主动取消启动的制动。仅在满足以下前提时才自动取消启动的制动:
- 不再识别到红灯
- 至少识别到一次绿灯
- 主动巡航控制系统 (ACC) 已激活
- 驾驶员注意力集中
追撞提醒
当汽车到达红灯 (非双交通信号灯) 前的停止位置后,该功能向驾驶员显示当前的信号灯情况。如果 KAFAS 摄像头无法充分识别交通信号灯,则会显示一个灰色的交通信号灯。当前交通信号灯的显示功能与主动巡航控制系统 (ACC) 的激活情况无关。
如果当前交通信号灯切换到绿色而驾驶员却没有启动反应,则在输出一次触觉追撞提醒后会发出一条声音追撞提醒。如果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则在交通信号灯切换到绿灯后直接输出追撞提醒。否则根据驾驶员选择的设置自动调整时间,直至输出追撞提醒。如果前方还有其他车辆,则当前车驶离时才输出追撞提醒。
原则上适用:仅当自己车辆前方有空闲空间时,才输出追撞提醒。
所需车辆装备
- 交通信号灯识别
SA5AU - 行车助手专业版 |
注意:该功能在 2020 年 7 月开始批量生产,仅在选择的欧洲国家提供。
功能的操作
所述的功能操作涉及通过服务包 2018 的改型进行的 G30 首次运行。在此位置未记录在后续开发范围内的 HMI 的可能更改。在这种情况下查阅使用说明书的功能操作。
红灯时激活制动
- {CAR}
- 调整
- 驾驶辅助系统
- 驾驶
- 速度辅助系统
- 有关速度限制的提示
- 激活“根据交通信号灯调节”复选框
- 激活“自动采用”或“手动采用”复选框注意:选择“显示前瞻性驾驶”复选框后,交通信号灯识别功能被禁用。还必须在行驶模式中激活主动巡航控制系统 (ACC)。
手动采用红灯时制动的提议
一旦组合仪表 (KOMBI) 通过交通信号灯图标向驾驶员显示消息 {SET},就可以采用提议:
- 操纵多功能方向盘上的 {SET} 按键
- 消息 {SET} 切换成一个绿钩
追撞提醒
- {CAR}
- 调整
- 驾驶辅助系统
- 驾驶
- 交通信号灯识别
- 激活“交通信号灯识别”复选框
- 选择追撞提醒时间点
参与功能实施的控制单元
- 选装配置系统 (SAS)
- KAFAS 摄像头 (KAFAS)
- 碰撞安全模块 (ACSM)
- 数字式发动机电子伺控系统 (DME) 或数字式柴油机电子伺控系统 (DDE) 或联合充电单元 (CCU)
- 车身域控制器 (BDC)
- 驾驶员摄像头系统 (DCS)
- 动态稳定控制系统 (DSC)
- 虚拟集成平台 (VIP)
- 前部远距离雷达传感器 (FRSF)
- 右前侧近距离雷达传感器 (SRSNVR)
- 左前近距离侧面雷达传感器 (SRSNVL)
- 主机 (HU)
- 接收器音频模块 (RAM)
- 自动泊车入位 (PMA)
- 组合仪表 (KOMBI)
- 挂车模块 (AHM)
功能前提
- 红灯制动的前提
- 该功能已像“功能操作”章节中所述的那样激活
- “主动巡航控制系统 (ACC)”功能已激活
- “车速限制辅助”功能在“自动采用”或“手动采用”模式下激活
- 行驶速度小于 85 km/h
- 追撞提醒的前提
- 该功能已像“功能操作”章节中所述的那样激活
可能的系统限制
- 交通信号灯没有被识别 如果 KAFAS 摄像头未识别到交通信号灯,但通过导航数据获得了交通信号灯存在的信息,则向驾驶员显示状态“不可用”。
- 交通信号灯识别过迟 如果 KAFAS 摄像头识别交通信号灯过迟,则向驾驶员显示状态“不可用”。
- 查看交通信号灯的视线在启动制动后被完全或部分遮住 如果查看交通信号灯的视线在启动制动后被完全或部分遮住,则识别不到在此期间交通信号灯变绿的情况。继续执行已启动的制动,直至停车。驾驶员可随时通过油门踏板取消制动。
- 交通管制不明确时状态不可信 当交叉路口有数个状态不同的交通信号灯时,在最后可能的制动提议前仅提供红灯制动手动采用选项。如果驾驶员已激活了“自动采用”设置,也是如此。
- 无法在规定的停车点制动 如果无法在舒适制动过程中到达定义的停车点,则驾驶员就会收到采用请求,必须自动制动。
- “主动巡航控制系统 (ACC)”和“车速限制辅助”功能的所有系统限制也适用
提示
- “交通信号灯识别”功能仅在所选的欧洲国家才可用。
- 驾驶员在整个行驶期间仍然负有责任。无高度自动化程序。
保留印刷错误、内容疏忽以及技术更改的可能性。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