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适用范围与投诉现象
适用车型、生产日期、发动机及装备范围见通报首页;进入诊断前必须逐项核对,不能把相似现象直接套用于范围外车辆。 向客户显示了以下检查控制信息: “可以继续行驶。驱动装置。” (检查控制信息 ID:29) 提示:可能出现显示其他检查控制信息的情况。 此外,可能出现显示排放警示灯 (MIL) 或车辆抛锚的情况。 在电机 - 电子伺控系统 (EME) 的故障代码存储器中记录了一个或多个以下故障代码 (FC): - 2223A7 - 变频器,高压侧驱动程序:供电在范围之外或通信故障 - 2223A8 - 变频器,低压侧驱动程序:供电在范围之外或通信故障。

二、故障证据与诊断线索
完整读取车辆故障存储器并记录复现条件,同时核对车辆识别号、生产日期、选装配置和当前集成等级,再与通报页面中的条件逐项比对。

三、原因判断
电机 - 电子伺控系统的硬件可能损坏。
四、原通报维修措施
+++ 对之前版本的更改: 将显示的检查控制信息从 ID22 校正为 ID29。 +++ 发生客户投诉时,读取车辆的故障代码存储器并检查在电机 - 电子伺控系统的故障代码存储器中是否 记录了一 个或多个上述故障代码。 1.) 如果记录了且当前有一个或多个上述故障代码,则故障频率大于或等于 3 并且可排除车载网络问 题(低电 压/过电压): 根据维修规定替换电机 - 电子伺控系统。 2.1.) 如果记录了且当前没有一个或多个上述故障代码,则故障频率小于 3,如果在其他控制单元中没 有记录表 明车辆中存在低电压/过电压情况或在 EME 中没有记录与总线端 KL30 上电压(见环境数据)小于 9 伏特或大 于 14V 相关的其他故障代码,并且可以通过多次进行总线端切换(约 10 次)不使该故障再现: 删除故障代码存储器的故障记忆。然后用最新可用的 ISTA 版本给车辆编程和设码。 2.2.) 如果记录了且当前有一个或多个上述故障代码,则故障频率小于 3,如果在其他控制单元中没有 记录表明 车辆中存在低电压/过电压情况或在 EME 中没有记录与总线端 KL30 上电压(见环境数据)小于 9V 或大于 14V 相关的其他故障代码,并且可以通过多次进行总线端切换(约 10 次)使该故障再现: 根据维修规定替换电机 - 电子伺控系统。

五、诊断边界与完工复核
若车辆条件、故障码组合或软件等级与通报不完全一致,应停止套用本措施,转入当前ISTA/AIR诊断流程,并根据实车结果完成复核。
六、资料说明
本文依据宝马PuMA技术通报64060713-02及其附件进行归纳与重新编排,文中配图为通报中的技术页面。该通报属于历史技术信息;不同车型、生产日期、软件版本及配置可能存在差异,实际诊断与维修请以对应车辆当前有效的宝马ISTA/AIR文件、PuMA措施及实车检查结果为准。
宝马523Li(F18)N52N 拆卸和安装座椅辅助功能操作面板(附加项目)施工与复检标准
宝马发动机不起动或动力不足而熄火:PuMA 5016653-02
宝马5系长轴距(F18)更换两个车辆蓄电池 – 并记录电池更换 -施工与复检标准
宝马5系长轴距(F18)拆卸和安装整个万向轴施工与复检标准
宝马5系长轴距(F18)更新收音机接收器(CHAMP)施工与复检标准
宝马5系长轴距(F18)拆卸和安装右大灯施工与复检标准

